概要
本规定旨在描述在何种情形下可以要求读者离开图书馆。该文件还包含读者行为规范,并说明如何向公众提供该规范。
生效日期:
2015 年 8 月 13 日
审阅日期
2017 年 10 月 4 日
2021 年 2 月 11 日
2024 年 11 月 14 日
关于扰乱秩序读者的政策
a.如果读者的行为妨碍其他读者正常使用图书馆,可能会被要求离开图书馆场所。在此情形下拒绝离开者,将被视作非法侵入。当班工作人员应依照图书馆规章流程处理该问题,必要时可向图书馆管理部门或当地执法机关寻求协助。
处罚措施
b.县图书馆馆长有权依据条例 ARM 20-10-30,暂停违规读者的图书馆使用权限。
读者行为规范
c.以下读者行为规范应张贴在各馆区内,并提供纸质宣传单供取阅:
合规
1.严禁违反图书馆规定以及图书馆工作人员就图书馆规定提出的指示或要求。
破坏
2.严禁破坏、盗窃或污损图书馆财产,包括篡改技术系统或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
武器
3.除以下第 (i) 和 (ii) 款规定的例外情况外,严禁将任何手枪、左轮手枪或其他具有类似特征的枪支,或经 K.S.A. 21-6302 定义的任何武器带入任何类型的图书馆建筑或图书馆场地(包括图书馆停车场)。
(i) ARM 20-10-50 第 3 条不适用于经认证的执法人员,或与图书馆签约提供现金处理服务并根据服务合同授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携带武器的人员。
(ii) ARM 20-10-50 第 3 条不适用于根据经修订的《个人与家庭保护法》(K.S.A. 75-7c01 及后续条款)合法隐蔽携带手枪的个人。所有此类人员均应遵守所有适用于隐蔽携带手枪的市、县、州和联邦法规及法律。
不守规矩
4.禁止危险或扰乱性行为。这可能包括使用手机、大声交谈、奔跑或任何对读者或工作人员造成干扰的行为。
辱骂行为
5.禁止对图书馆读者和/或工作人员进行辱骂行为。
语言
6.图书馆内禁止辱骂性或淫秽语言。
吸烟
7.根据政策 60-10-50 的规定,图书馆内禁止吸烟和使用烟草制品。
食品/饮料
8.图书馆内允许饮用不含酒精的饮料;除 ARM 20-80-30 中规定的情形外,图书馆或图书馆场所内禁止饮用含酒精饮料。图书馆内允许食用食品,前提是其食用行为不会干扰其他读者,也不会损坏图书馆设施和财产。
酒精
9.读者不得在图书馆或图书馆场所内持有或饮用含酒精饮料。根据 ARM 20-80-30 规定,在图书馆批准的活动中,可由图书馆、约翰逊县图书馆之友或约翰逊县图书馆基金会在图书馆指定区域内提供含酒精饮料。
宠物
10.图书馆内不允许携带宠物。根据《美国残疾人法案》的规定,允许服务性动物进入。
滑行/滑板
11.图书馆建筑内及任何图书馆场所禁止滑行、玩滑板以及使用其他类似设备(滑板车、平衡车等)。
停车场
12.禁止在图书馆停车场内从事任何危及读者和/或其车辆、图书馆财产或图书馆工作人员安全的行为。
图书馆计算机工作站的使用
13.禁止以本文规定的不当方式使用图书馆计算机工作站。图书馆工作人员没有义务监控图书馆计算机工作站的使用情况,也不对调查这些工作站的使用方式承担任何责任。然而,当图书馆工作人员观察到读者使用工作站违反了以下条款时,该读者将被视为以不当方式使用工作站,并会被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工作站:
a) 读者不得在图书馆计算机工作站上访问或展示淫秽内容。参见经修订的 K.S.A. 21-6401。在堪萨斯州,传播或展示淫秽材料是犯罪行为。
K.S.A. 21-6401。
b) 读者不得在有未满 18 周岁未成年人在场时访问或展示淫秽材料。参见经修订的 K.S.A. 21-6401。
c) 读者不得通过图书馆计算机工作站获取计算机生成的图像,且该图像包括以任何方式包含或结合任何电影、照片、底片、影印件、录像带或视频激光影碟,其中显示或听到一名未满 16 周岁的真实儿童从事露骨的性行为,其意图是激起或满足行为者、该儿童或他人的性欲或迎合其低俗兴趣。参见经修订的 K.S.A. 21-5510。
程序
d. 处理事件的程序 应 由工作人员根据图书馆政策予以维护。
2024 年 11 月 14 日
ARM 20-10-50 结束
行政法规
标签:读者服务
文件编号:ARM 20-10-50
章节:图书馆董事会决议
主题:读者行为规范
